建設項目環境質量評價:建設項目環境質量評價實質上是對環境質量優與劣的評定過程,該過程包括環境評價因子的確定、環境監測、評價標準、評價方法、環境識別,因此環境質量評價的正確性體現在上述5個環節的科學性與客觀性。常用的方法有數理統計方法和環境指數方法兩種。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廣義指對擬建項目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包括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也包括對環境的有利影響)進行分析、論證的全過程,并在此基礎上提出采取的防治措施和對策。狹義指對擬議中的建設項目在興建前即可行性研究階段,對其選址、設計、 施工等過程,特別是運營和生產階段可能帶來的環境影響進行預測和分析,提出相應的防治措施,為項目選址、設計及建成投產后的環境管理提供科學依據。
環境影響評價的內容大體包括以下六個方面:一是建設項目的基本情況;二是建設項目周圍地區的環境現狀;三是建設項目對周圍地區的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分析和預測;四是環境保護措施及其經濟、技術論證;五是環境影響經濟損益分析;六是對建設項目實施環境監測的建議;七是結論,包括下列問題:對環境質量的影響;建設規模、性質;選址是否合理,是否符合環保要求;采取的防治措施經濟上是否合理,技術上是否可行;是否需要再作進一步評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