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協力鋁業有限公司根據《蘭州協力鋁業有限公司年產10萬噸電工圓鋁桿加工項目(一期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和批復等要求對該項目進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驗收工作組由建設單位—蘭州協力鋁業有限公司、驗收報告編制單位—甘肅藍曦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驗收監測單位—甘肅藍博檢測科技有限公司、環評單位—河南源通環保工程有限公司及3名專家組成。蘭州市生態環境局、蘭州市生態環境局永登分局代表參加了驗收會議。
經驗收組核查,蘭州協力鋁業有限公司年產10萬噸電工圓鋁桿加工項目(一期工程)各項污染防治設施已基本按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及批復要求建成,建立了相應的環保管理制度。經甘肅藍博檢測科技有限公司監測,有組織廢氣、無組織廢氣、噪聲排放達到了相應的排放標準,符合國家及甘肅省規定的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編制規范,符合國家及甘肅省有關建設項目環境保護驗收調查管理規定和技術規范,同意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結論并通過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及《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要求,現將“蘭州協力鋁業有限公司年產10萬噸電工圓鋁桿加工項目(一期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自本公示發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
附件2---驗收意見蘭州協力鋁業有限公司年產10萬噸電工圓鋁桿加工項目一期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pdf
附件1---蘭州協力鋁業有限公司年產10萬噸電工圓鋁桿加工項目一期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