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要求,2020年8月21日金昌市交通投資有限公司組織召開了《G570金昌(下四分)至永昌及S212線紅沙崗至下四分一級公路改建工程一期》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專家組(以下簡稱“驗收組”)由建設單位—金昌市交通投資有限公司,驗收報告編制單位—甘肅藍曦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驗收監測單位—蘭州天昱檢測科技有限公司以及特邀3名專家組成。
驗收專家組現場查看了項目工程及環保設施建設落實情況,聽取了建設單位對項目設計、施工建設情況的介紹,以及驗收報告編制單位對驗收報告內容的匯報,審查了相關驗收材料,按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中所規定,“G570金昌(下四分)至永昌及S212線紅沙崗至下四分一級公路改建工程”一期執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管理制度,環境保護手續齊全,落實了環境影響報告書及批復的要求,各類污染物能夠達標排放,項目建設過程中未造成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驗收組同意該項目通過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G570金昌(下四分)至永昌及S212線紅沙崗至下四分一級公路改建工程一期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報告.pdf